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浦東新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意見》和《浦東新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實施細則》,現就開展2015年度浦東新區“百人計劃”創新人才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要求
1、申報人須符合《浦東新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意見》和《浦東新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實施細則》規定的基本條件。
2、創新人才申報人要求為2014年1月1日后回國工作,并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。
二、申報條件
需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,或在海外知名企業或相關專業研發機構中擔任高級職務,具有海外相關專業技術領域3年以上工作經驗,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、近5年在國際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過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論文,或獲得過國際重大學術獎勵;
2、在國外主持過大型科研項目,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學科領域的重要科研技能,有較豐富的科研實踐經驗;
3、在國外主持或承擔過與高新技術產業相關的重大工程項目,具有較強的產品研發能力;
4、擁有重大發明專利或海外先進科技成果,掌握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或高新技術產業的核心技術,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的操作性難題。
三、申報材料及要求
(一)書面材料
要求申報書和附件材料共同膠裝訂成冊,中間用彩頁隔開,附件材料按順序裝訂并制作附件目錄,共8份。
1、申報書。請按填寫說明認真填寫。
2、附件材料。創新人才申報書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:(1)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;(2)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; (3)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;(4)在海外任職的證明材料;(5)主要成果(代表性論著、專利證書、產品證書)復印件或證明材料;(6)領導(或參與過)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;(7)獎勵證書復印件;(8)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3、個人信息表(1份,分開裝訂、單獨提交)。
4、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(1份,分開裝訂、單獨提交)。
(二)報送要求
1、申報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和電子文檔,電子文檔通過光盤形式報送(其中“附件材料”以PDF格式報送)。
2、申報人才只能在一個平臺上申報,不能重復申報。
3、用人單位在填寫申請材料前,請認真閱讀相關填寫說明。填報內容要真實、準確,有空項、誤填的不列入評審。
4、填報材料中個人工作、教育的簡歷時間注意銜接,不要出現斷檔。
5、企業發展情況、優勢和前景、專長和代表性成果等欄目請圍繞評選標準填寫。
6、請將電子版的照片直接貼到申報書的照片框內。
7、請審核單位按照申報條件等要求嚴格把關,認真做好審核工作。
8、申報過程中可能出現在不同單位重疊交叉申報情況,請涉及的單位自行協調。
四、申報時間及地點
請有關單位于11月10日前(節假日除外)報送創新人才相關申報材料。
聯系地址:浦東科苑路1300號浦東國際人才城二樓5號窗口
聯系電話:61001588-8064
浦東新區科委
2015年9月14日
附件:
浦東創新人才申報材料.rar